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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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9日下午9:03

有朋友說寫咁多,打字相信會很快,但我連速成也不懂,一直只運用手寫板,手寫板其實並不十分好用,很多時認字太弱,有時要寫三至五次才認出,無奈唯有接受,遲些買一個聽寫王手寫板,希望會好些,最平也要$400,但手寫板只是它一半有多的價錢。若用400字原稿紙投稿,平均個半小時可寫700-800字,曾投稿5000字可惜不被登,是十多年前寫籌備明愛賣物會攤位遊戲的心得。第一次的投稿於某天主教堂的通訊---二十種手的功用,已是二十多年前。今天因為在報紙中看見yahoo有BLOG,也激勵自己再提起筆來。有朋友說為何電郵和BLOG內容並不100%相同,因為有些人物與事物要保存,但也不會影響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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