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日 星期一

新界村屋僭建的小風波

2012年4月16日下午11:27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20414/00184_001.html

對於新界村屋僭建多於一層之事不願置評,有報導說有人想挑戰法紀抗拒拆了多一層的建築物,在東方日報數日前報導一篇領導人溫家寶先生說一席話,沒有人可挑戰法紀,在特首選舉前也說了一段話要改革,在電視看他說話很慢,一字一字吐出來,深深感受到有他一種威嚴,令人透不起氣來。似九種性格之一號型格的特質。
當溫總理談到特區選舉時便嚴謹起來,要緊持、公開、公平、公正處理。

只要人有貪念自然會想到有僭建,可怕嗎!是教育不好,周圍村內的風氣也是這樣,可以怎麼樣,抽身守法紀做聖人嗎,談可容易,多建一兩層租或賣出去而賺了錢,有誰不模仿,可以怎麼樣!在不是村民者來看,看看新一屆的管活班子如何解决,拆也估到必能成功,是否先拆四層或以上者。
若我是說客就藉著這風波的帶動提出建議,望能穩中求勝也求變,一間村屋起碼也有三四十年樓齡以上,再住下去也只是一間舊樓,有多少人會去維修大厦外牆等等,不如找一個有賺冇蝕向政府給一個愚蠢的建議,請政府一個考慮建一座居屋以三房為一個單位,村民將現有拆剩三層高的物業、地權和農地以居屋作交換,或者叫做買賣,說真的現今寧願住高樓大厦總好比住村屋。
1. 居屋的價值長遠來看比村屋高。

2. 現今的公屋無論在衣、食、住、客各方面比長居村屋好,人老了大家也想住高樓大厦,但沒有銀両,就是這村屋僭建的小風波來一個換樓的機會,三層高的高齡村屋或者換了兩間單位,若不夠補回差額也值得考慮。

3. 換樓相信有人會喜歡,如何使全部村民也用此作交換,相信是一個不細小的問題,萬一村長不肯換,想換樓者便好夢告吹,因為要拆去有連接一起的村屋才能保持穩定,單拆一座便影響到其他者。

4. 拆了的村屋和地歸政府,若村民有渴求便在原地附近建屋作日後交換,若樓宇建三四十層,最好先給村民揀樓,其餘的再賣給其他人。

5. 但有另一難題哪個政府部門去設計和統籌建屋之事呢,這不是短時期才可實行,要和市民接納之愚見,會不會有人說偏幫村民,建造業訓練局有否統計需要培訓多少人去為未來十至二十年建屋計劃,萬一全新界區有七八成村民也想用村屋換居屋的方案,未來真的相當之頭痛去解决問題。
夜了要睡覺,不再胡思亂想來一個天馬行空的想法。(23:30pm)

後記:
當村屋和丁屋居民換了居屋,於是便騰空了土地,到時有心人便向政府申請將農地租給他們,待他們去推動有機耕種,除了自耕外再另租其他人想玩假日農夫有機耕種,起碼租兩三畝地和十年租約才可大展拳腳,再將部份地建臨時兩層高十間八間宿舍,讓有興趣者享受田園樂,團體便可租住辦活動。若將來部份土地建高樓大厦,最理想不多於20層,太高影響周圍景觀,遠離田野比較好,讓有興趣的假日農夫可享受不被高樓大廈圍著耕地。到時租了出去的農地便百家爭鳴,市民假日到郊區便多了一個消閒的活動,到時若興旺各公共交通便互相配合,步行10-15分鐘到農地是最適合不過。當然另有些團體、議員們便想到更多可發展的農地,讓市民假日湧到郊區娛樂,可推動少部份人就業,如BBQ的材料、田的肥料、售賣種子、茶樓、工具的店舖、有領隊帶大家遊歷這山頭,因有些人只喜歡拍攝和行山,總之有很多活動便產生出來,興旺自然會引來不良的人破壞環境,到時會使遊人卻步,再宣傳和推廣也難於短時期內谷回,其實市民只是假日才到訪郊區。 (30-4-2012)

留言者:

真靈思 Janus 2012年4月21日下午10:49
人的私慾下又怎會咁順攤?

Peter哥 2012年4月22日下午5:16
拆僭建物一定會成功,只不過用村屋、丁屋換居屋就不能預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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