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9日 星期五

祖屋

2010年5月24日下午11:07


不知何時人會開始懷念舊居所,可能在習慣了舊居所的環境,出外走往何處也覺方便,站在外人來看交通甚不方便,甚至是樓望樓沒有境觀,或者人有慣性喜歡就是喜歡,保持現狀就是最好。

有人說國內也有祖屋,祖屋的定義是由小在此長大,當你的年幼時父母便用了畢心的金錢和日子,為這有瓦遮頭的居所奮鬥,在他們退休前便供完這物業,當子女長大成家立室便飛走了,剩下年老的父母曾用了半生,為了有瓦遮頭的居所耗了不少光陰,有多少子女願意將己有會所的居所讓給父母居住,使他們享受有會所的居所,若鄰近有購物中心使他們在閒時去逛一逛,年老者喜歡易於走進有人流的地方,誰能關心長者的心。

當人在年輕時購入了居屋,在退休前供完這物業便是享受儲錢和消費,用不著急於補地價購回這單位,可在律師樓訂立一份平安紙,讓一代代傳下去,真的有一天不需要這單位時才去補地價出售,現今的年輕一代未能置業,作為年輕一代的家長或年輕人,可在外購另一單位將新物業讓給長者去居住,自己返回祖屋去住,只要裝修一下又變回美好的居所,讓給長者去居住的單位,十數年後樓價分分鐘升了一倍以上,一個雙羸的賽果也是不錯。在十年前認識到一位女士,據她說以前一直在港島區用$8000租四五佰呎單位,給母親和兒子同住,某一年抽中居屋很開心從此脫離租屋的煩惱,過了數年後這居屋只得她的二十多歲的兒子住,而她和男友在另一處租屋住,她的男友建議她出售居屋轉購另一單位,無意中得到她的來電閒談才獲知此事,站在老朋友立場建議她仍保留這未供完的居屋,這居屋送給她兒子的禮物,當她的兒子某一天需要結婚時也有一間居所,妳已享受了半生租樓住的苦况,當業主加租時又要找地方搬,至今也再沒有聯絡了,也好她是一位保險從業員,免得見面時又談為她要幫襯購買保單。

不要以為自己租的樓宇也叫做祖屋,或者你較幸運的一位,單位人數少了仍可享受公共屋邨的大單位,租公共屋邨始終有一天歸還給業主,談不上叫做祖屋,又或者租私人物業者也不算是祖屋,當自己去另購一居所時,你會有這麼傻為了保持這祖屋的名字,每個月將數千至萬多圓的租金交下去,沒有人住的居所又怎會旺你呀。

人不會永遠時常順風順水,當人在低潮時,可能的話返回祖屋暫住數年,供完的祖屋只是付管理費或大厦維修費,總比租私人單位平很多也經濟些,不過是乎有家室的一群人願意和長輩共住嗎,若祖屋賣了便沒有立腳之地,有居屋者用不著急於補地價購回這單位,留待錢財去旅行、看私家診所,年老時支出可能很多,做白內障或到私家醫院做手術也不平,或者感覺到安慰是老來不用伸手問子女取錢,也不用老來問政府去救濟,自己有些少防身也是好。

留言者:

G&B  2010年5月25日上午9:46
我家近日種了d,太陽花,開得好美,不知道為何想起你的blog !很想與你分享 !

Peter哥 2010年5月25日下午10:43
下次拍一些相片看看,分享妳的成果。

SkyBlue 2010年6月1日上午12:55
不過有些年青人對於老年人幫他安排購置的居屋不希罕,老人走了便立刻地它賣了...

Peter哥 2010年6月1日下午9:43
只要年青人在事件後不再後悔便可,若老人家的子女多,於生前立下平安契給各子女,並說明購買居屋的用途相信可協調,又或者年青人及其伴侶覺得財產分配不平均,賣了出去才覺安心,若大家明白祖屋的作用不是留作記念,而是實際地居住,希望各有需要者返回祖屋住,可减輕日常開支和支出外出的租金,得益是兄弟姊妹建立彼此的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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