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上司請下屬吃飯

2006年5月8日下午11:32

上司請下屬吃飯,下屬當然樂意隨他去吃飯,絕對相信他不會請組內成員吃魚蛋粉,下屬的我們一定匯報給其他同事知道吃了些什麼,若下屬付錢請上司吃飯,問題便出現了,下屬想做什麼,上司可能受到同事的白眼,所以有大吃大的道理便成立了。

 曾記得我現今的上司,他從來沒有請他們的下屬吃午飯,包括以前的我,因為以前是他的下屬後因轉了組工作,今天再返回我現今的上司。

若上司是合約員工,吃他一頓午飯,有些不好,但公務員的他,吃他一頓午飯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可惜他不是一位自動波的上司,完成presentation、tender後,各同事看見其組的上司都會請下屬吃飯,難道要下屬提示嗎?太沒有意思呀!


希望在2006年內,他想、願意或會約組內的同事吃午飯,午飯是不需要攜同他的上司同來,以免有大吃大的心理浮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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